发布时间:2023年06月09日 来源: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务处 阅读:88次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23〕1号)要求,依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21〕148号)、《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的规定,我省对2022年度中央财政安排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方向)的预算执行情况,组织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下达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2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方向)的通知》(财建〔2022〕146号),2022年中央财政下达我省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资金15228万元。2022年总体绩效目标为:引导地方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规模,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率(鼓励地方将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率降低至1.5%及更低水平)。
(二)省内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我省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预拨2022年中央财政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资金的通知》(湘财金指〔2022〕12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结算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资金的通知》(湘财金指〔2022〕23号)等文件要求,对资金和绩效目标进行了分解下达。奖补资金用于融资担保公司业务拓展经费补助、补充风险准备、增加注册资本金,严禁用于个人奖励。
二、绩效情况分析
2023年3月,我厅积极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纳入本次绩效评价的项目单位共计53家,在各项目单位自评的基础上,抽调相关处室人员,并聘请4名第三方绩效评价财务人员,组成两个现场评价小组,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赴长沙、常德、湘潭、邵阳、娄底5个地区,抽取16家项目单位进行现场评价,现场评价项目数占项目总数的30%,现场评价资金量5579万元,占资金总量的36.64%。根据项目单位提交的自评资料以及现场核查情况,绩效目标整体完成情况如下: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截至4月底,2022年中央财政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资金下达15228万元,实际到位15228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
2、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截至3月13日,奖补资金已支出金额为12971.30万元,资金执行率为85.18%,主要支出方向为计提风险准备金、补充担保赔偿准备金、支付业务宣传费及员工培训费等。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资金严格按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21〕148号)等有关规定管理,由省市财政集中支付,用途清晰、审批程序规范。项目实施企业均建立有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资料齐全,会计核算规范,支付依据和开支标准合规。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2年度,在中央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支持下,我省的融资担保业务实现了“一年一倍增,三年大跨越”。在保余额、户数以及增幅方面均创历史新高,担保费率持续降低。奖补资金共支持了14个市州的53家融资担保机构,有效降低了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撬动更多金融“活水”流向实体经济,缓解了多因素对小微企业造成的冲击,促进了企业的持续发展。
(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我厅从资金管理、产出、效益、满意度等方面对中央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自评综合评分为93.52分。具体完成情况如下:
1、资金管理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资金分配及下达科学及时、拨付及执行准确合规。我厅会同省财政厅根据资金指标文件要求,科学分配并及时下达奖补资金;项目单位获得中央资金支持后,根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21﹞48号)等文件要求,对专项资金实施专款专用,资金使用合理合规。
2、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2019-2022年我省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率及年化担保额情况数据如下:
①小微企业年化担保额。全省2022年新增小微企业年化担保额474.74亿元,较上年增长97.13亿元,较基准值2019年增长330.85亿元。融资担保逆周期调节作用明显,推动了现代产业体系构建,夯实了高质量发展基石。
如衡阳市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以重点园区、重点产业为抓手,围绕衡阳市“一核两电三色四新”十条产业链,业务覆盖衡阳市“七县五区及二区一园一城”,2022年为929户企业提供19.1亿元融资担保,较2021年增长9.97亿元,实现跨越式增长,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
②小微企业年化担保费率。2022年新增小微企业年化担保费率为0.83%,较上年度下降0.13%,较基准值2019年下降了0.47%。担保费率稳定下降,政策引导作用不断增强,实现了“面扩、量增、费降”的良好效应。
如湖南省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2019年担保费率为1.80%,2020年为1.34%,2021年为0.88%,2022年降低至0.71%。担保费率下降的同时年化担保额仍保持了逐年快速上升的态势,减费让利,体现了企业担当。
(2)质量指标
①项目管理合规性。项目单位均按照项目主管部门要求进行项目申报,档案资料完整、规范。在严格按照主管部门要求及《融资担保机构监督管理条例》等规定的基础上,部分项目单位依照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了符合公司内部业务流程的管理细则。
如长沙市长财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战略定位,制定了《担保业务操作规程》、《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等制度。
②信息报送质量。项目单位均按要求报送数据资料或监测管理系统报表,做到及时规范填报数据、准确全面报送资料。未发现报送虚假数据情况。
③资金到位率。各级财政部门在财政部和省财政厅指标文件下达后,及时高效的将中央资金拨付至各个项目单位,截止2023年4月底,奖补资金到位率为100%。
3、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
2019-2022年我省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笔数及受保小微企业数量数据如下:
①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笔数。2022年新增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笔数36615笔,较上年增加14805笔,较基准值2019年新增32292笔,担保业务量成倍递增,步入高速发展期。如邵阳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业务笔数由2019年160笔,迅速发展至2022年1563笔,业务增长势头强劲,极大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②受保小微企业数量。2022年受保小微企业数量19499户,较上年新增5629户,较基准值2019年新增15859户。其中,岳阳市明确以岳阳市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为龙头推进“市县共建”,2022年受保小微企业数量由2019年175户增长至741户;娄底市实行“一化多能”集团化发展战略,2022年受保小微企业数量由2019年94户增长至418户,我省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的整合趋势已经显现。
(2)可持续影响
保前风险规避情况。项目单位均建立了健全的内部业务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受保小微企业均符合担保条件,均已实行担保前的风险调查。
推进银担合作情况。通过银担融资风险共担机制,发挥联动协调效应,进一步简化银担合作业务流程,既共享信息,也共建分担机制,提高小微企业融资效率,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如湖南省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银行合作持续创新开发标准化产品,现有合作银行26家,授信额度超300亿元;衡阳市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与13家银行建立良性合作关系,获得银行授信总额57.3亿元,并全部落实“二八”风险分担合作。
4、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现场评价调查和企业自评表满意度反馈,助力小微企业的效益明显,受益企业整体满意度≥90%。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2年中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方向)支持项目整体绩效完成情况良好,未明显偏离绩效目标。综合现场评价和汇总项目单位自评情况,主要存在部分企业业务目标未达标、银担合作规模有所下降等问题。
(一)部分机构业务目标未达标
由于整体市场环境冲击,代偿压力过大,以及融资担保机构发展方向变更、业务重组等因素,存在5家担保机构“小微企业年化担保额”指标未达标,6家担保机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笔数”及“受保小微企业数量”指标未达标情况。
下一步,一是要引导全省担保体系聚焦主业主责,用足用好国家对中小企业的金融优惠政策,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及制造业的扶持力度,以体系建设推动担保业务扩面增量。二是鼓励担保机构积极拓展“首贷”、“首担”客户,扩大贷款企业覆盖面,通过挖掘培育、政策联动,推动机构降低“首贷户”融资门槛和成本;三是加大纯信用贷款产品开发力度,降低中小微企业主体等获贷门槛。四是强化风险管控意识,坚持防控和化解风险两手抓,重点做好积案清理清收工作。同时剖析典型案例,强化保后监管,积极主动排查隐形风险,努力提高担保风险预警能力。
(二)部分机构银担合作规模下降
我省2022年有5家融资担保机构与合作银行的授信额度有所下降或无提升,银担合作机制仍待深化。
为充分发挥融资担保机构银行信贷的“稳压器”和企业信用的“孵化器”作用,一需做大做优业务规模。通过直保、代出保函、次要责任担保、批量担保等方式,完成融资担保贷款规模任务目标。二需探寻创新发展模式,充分发挥深耕当地的经营优势,拓展多元化经营,围绕本土特色产业,通过精准“滴灌”,与银行合作开发特色化、个性化的专项担保产品。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我厅将严格按照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要求,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进行公开。对于绩效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督促整改,严格确保整改落实落地,确保后续工作稳妥顺利推进。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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