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年04月23日 来源: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阅读:159次
各市州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省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现将《湖南省民营企业“精准帮扶年”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4月18日
湖南省民营企业“精准帮扶年”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促进民营企业发展政策措施和决策部署,精准帮扶民营企业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现就2019年在全省组织开展民营企业“精准帮扶年”行动制订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湖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湘发〔2018〕26号)要求,优化民营企业营商环境,主动作为,靠前服务,集中解决当前民营企业发展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在组织开展民营企业“精准帮扶年”行动的工作基础上,探索建立精准帮扶民营企业的长效机制,促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减轻企业税费负担
加大减税落实力度,着力推进增值税等实质性减税政策落地,特别是国家对小微企业、科技型初创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减轻社保缴费负担,根据实际情况,降低社保缴费名义费率,稳定缴费方式,确保企业社保缴费实际负担有实质性下降。优化办税服务,简化办事程序,精简办税资料,压缩办税时间,使减税政策简明易行好操作,增强企业获得感。规范税收执法,既要防范逃税,又要避免因为不当征税导致正常运行的企业停摆。进一步清理、精简涉及民间投资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涉企收费,规范中间环节、中介组织行为,贯彻落实国家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成本。(责任单位:省税务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二)深化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
用好用活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银行扩大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贷款投放,力争贷款投放户数、投放金额较上年有所增长,贷款综合成本适度降低。推动银行创新信贷产品和服务,完善内部考核、尽职免责等内部制度,提高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贷款可得性和服务效率。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市场、有效益,但暂时经营困难的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要稳定贷款投放,避免“一刀切”式的抽贷、压贷、断贷。推动省内民营企业债务融资支持工具落地,支持民营企业发债。完善风险补偿、融资担保、财税优惠等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融资配套支持政策。扩大金融市场准入,拓宽民营企业融资途径,发挥民营银行、小额贷款公司、风险投资、股权和债券等融资渠道作用。对有股权质押平仓风险的民营企业,抓紧研究采取措施,帮助企业渡过难关,避免发生企业所有权转移等问题。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拓宽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更好满足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做好融资担保相关工作,为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更多支持。优化银企合作机制,通过定期开展银企对接活动,加大为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力度。(责任单位: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湖南银保监局、湖南证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根据国家部署,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在市场准入、审批许可、经营运行、招投标、军民融合等方面为民营企业打造公平竞争环境,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推进产业政策向普惠化、功能性转变,清理违反公平、开放、透明市场规则的政策文件,推进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建立民营企业幸福度指数,完善民营经济绩效考核体系。进一步简化手续,积极鼓励搭建服务于中小企业的公共服务平台,深化“互联网 政务服务”。加强市场监管,开展重点商品、重点领域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恶意打假”行为,依法惩治不法行为,完善“双公示”曝光制度,倡导开展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对“来源可追、去向可查、责任可究”的市场主体,在日常监管、购销渠道等方面给予便利和支持。(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国资委、省财政厅、省委统战部、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四)完善政策执行方式
加强政策协调性、可操作性,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落细、落实,提升民营企业政策获得感。去产能、去杠杆对各类所有制企业执行统一标准。在安监、环保、食品安全、消防等领域微观执法中注重人性化、避免简单化,从实际出发,不搞“一刀切”,不随意扩大处罚范围,不轻易“顶格”处罚。组织开展简政减税降费政策措施效果第三方评估,推动政策落地见效。(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五)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积极主动为民营企业服务,及时回应民营企业家的正当诉求,保护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依法依规帮助民营企业解决困难和问题。对支持和引导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克服困难、创新发展方面的工作情况,纳入有关干部考核考察范围。人民团体、工商联等组织要建立典型案例收集机制,深入民营企业了解情况,积极反映企业生产经营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支持企业改革创新。加强舆论引导,正确宣传党和国家大政方针。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六)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
在办理涉企案件或者需要企业经营者协助调查时,要严格执行查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保障其合法的人身和财产权益,保障企业合法经营。正确认定民商事合同效力,保障民营企业的合法交易。依法积极适用破产程序维护经济稳定,促进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和民营经济的转型升级。加强产权保护,继续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妥善审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保障和推动民营企业的自主创新。充分运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手段,加大对各种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惩治力度,对恶意侵权行为加大惩罚性赔偿。依法妥善认定行政机关与民营企业签订的合同效力,对行政机关违反承诺,特别是因政府换届、领导人员更替等原因违约、毁约的,依法支持企业的合理诉求。依法严惩黑恶势力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套路贷、软暴力等严重侵害企业财产权利的犯罪行为和侵害企业知识产权的犯罪行为。严格区分经济纠纷和刑事犯罪,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严格落实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疑罪从无原则,鼓励、支持、引导企业主体在生产、经营、融资活动中的创新创业,对民营企业在生产、经营、融资活动中的创新性行为,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不得以违法犯罪论处。严格区分企业家违法所得和合法财产,没有充分证据证明为违法所得的,不得判决追缴和责令退赔。甄别一批侵害企业家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冤错案例、净化营商环境的扫黑除恶案件和打击侵犯民营企业知识产权犯罪案例。(责任单位: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
(七)提升民营企业核心竞争力
大力培育发展民营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在人才、资金、项目等方面加大对研发型企业支持力度,引导关键核心技术上下游企业深入合作,创新产学研合作平台,助力民营企业创新发展。完善创业创新环境,鼓励民营企业开展技术、产品、管理模式、商业模式等创新,鼓励大型企业向中小企业开放共享资源,实现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在各细分领域培育“专精特新”企业。引导民营企业提高经营能力、管理水平,完善法人治理结构,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动校企人才培养合作,畅通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技术骨干职称评定通道,强化民营企业人才支撑。(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八)完善公共服务体系
完善中介服务体系,提升人力资源、会计、法律、资产评估、信息等方面中介服务质量水平。规范整顿劳务中介市场,严厉打击非法中介,搭建企业与人才直接对接平台,缓解企业人才荒、用工荒。建立省级跨部门“一站式”政策发布平台。主动发现各行业、各领域能力突出的企业家和领军人才,建立“能人名单”。分层分类为民营企业人才提供居留落户、租购住房等高效便捷服务。(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三、工作要求
(一)抓紧制定方案。各市州、省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非公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动员本地、本系统、本单位力量,共同为全省民营企业解决发展中的困难问题。各市州、各成员单位须在2019年4月30日前,将相关工作落实情况及负责该项工作的联络员信息报送省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非公办,联系人:陈芷怡,电话:0731-88955534,邮箱:hnsmefzc@126.com)。
(二)加强调研走访。各市州、省非公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积极调研走访民营企业,主动为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排忧解难,及时向省非公办报送收集到的企业困难和问题以及办理情况。省非公办根据收集到的企业困难和问题,适时组织相关单位赴企业上门服务。各市州要建立各级领导干部联系民营企业制度。省非公办统一设置民营企业“精准帮扶年”行动热线电话(0731-96871)、网络专栏(网址http://www.smehn.cn)、微信公众号(“湖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受理全省民营企业困难和问题诉求。
(三)着力解决问题。省非公办对收集到的企业困难和问题及时进行交办,各责任单位要甄别梳理、建立台账、分类管理。对当前能够解决的问题,要明确办理单位、办结时限,务求实效;对目前尚不能解决的问题,要主动向企业说明情况,积极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并根据需要由省非公办汇总报省非公领导小组研究。
(四)定期通报情况。各市州和省非公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季度向省非公办报送帮扶工作进展情况,省非公办及时进行通报。同时,省非公办牵头组织有关单位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大力宣传民营企业“精准帮扶年”行动的先进典型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努力营造良好的帮扶工作氛围。
(五)严守工作纪律。各级各有关部门在全省民营企业“精准帮扶年”行动中,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等有关要求,坚持服务至上,轻车简从,工作下沉,不给企业添负担添麻烦,不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六)加强组织保障。省非公领导小组加强对全省民营企业“精准帮扶年”行动实施的统筹协调,定期听取各成员单位和各市州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民营企业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省非公办负责具体落实有关工作部署、协调服务、问题交办、综合调度、总结通报等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