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年08月06日 来源: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gxt.hunan.gov.cn 阅读:133次
湘工信科技〔2019〕306号
各市(州)工信局,有关企业:
根据《湖南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湘经信科技〔2014〕197号)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19年度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2018年12月31日前认定和评价合格的269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名单见附件1)。
二、评价材料及要求
各市(州)工信局负责组织本辖区内有关企业做好年度评价材料报送工作。
1、各企业按有关要求签署《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填报《湖南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数据表》(附件3,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作为附件),编写《湖南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2018年度工作总结》(提纲见附件4)。
纸质评价材料按要求胶装成册(一式两份)并将整册清晰扫描成一个pdf格式的电子文件(其中2018年度《审计报告》、《利润损益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2018年度新增专利申请受理通知单、授权专利证书和其他创新成果证书等均须扫描原件)。
企业若在2018年至今发生了重组、更名或者全面停产一年以上、被依法终止,由于技术原因发生重大质量和环保、安全事故等事项的,不得瞒报,且必须书面报告,并附相关材料。
2、市(州)工信局负责对企业评价材料(含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在《评价数据表》中签署审核意见(对企业重大事项还须同时提出书面意见),于9月6日前将有关企业评价材料及其电子文件统一报送到我厅。
三、评价与发布
我厅对企业评价材料及相关情况进行审查,依据《湖南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组织对企业技术中心进行评价,给出评价结果,予以公开发布。
联系人:省工信厅科技处曾学文
电话(兼传真):0731-88955375
电子邮箱:623366102@qq.com
通信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路467号(邮编:410004)
附件: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