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年01月19日 来源:中国政府网 阅读:277次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0年1月14日(星期二)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请海关总署副署长邹志武介绍2019年全年进出口情况,并答记者问。人民日报海外版记者:我们关注到这次的数据中,民营企业成为了我国第一大外贸主体。请问具体来说,2019年民营企业在进出口方面还有哪些特点?海关总署在支持民营企业进出口方面还有哪些新举措?谢谢。
海关总署副署长 邹志武:
谢谢您的提问。刚才讲了,2019年民营企业成为我国外贸第一大主体。我们认为,从亮点方面或者特点方面主要有几个方面:
一是民营企业主体活力提升。2019年有进出口实绩的民营企业达到40.6万家,这个数字比上一年增加了8.7%。当前民营企业数量的显著增长反映了国内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是我国外贸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的重要表现。2019年民营企业进出口增长11.4%,拉动外贸增长4.5个百分点。
二是中西部民营企业快速发展。借助“一带一路”倡议和区域综合成本比较优势,民营企业进出口在中西部地区的增长速度更快,2019年中部、西部地区民营企业进出口增速分别达到28.3%和22.4%,这个增幅比东部地区高了19.5个百分点和13.6个百分点。2019年民营企业进出口增幅前4位的省份均处在中西部地区,分别是西藏、湖南、广西和安徽。
三是民营企业对新兴市场开拓力度不断增强。2019年民营企业对各个主要市场出口均呈现增长态势,在保持传统市场优势的同时,对东盟、拉美、非洲等新兴市场出口分别增长了25.6%、11.4%、15.6%,这些也都高于全国对上述这三个市场的出口增速。
海关认真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努力为民营企业营造更加良好的发展环境。比如,我们推出了不少对民营企业有利的措施,因为民营企业当中小微企业占比较高,在资金周转、纳税、融资等方面有一定压力。针对这个情况,我们推出了关税保证保险改革,把商业保险机制引用到支付税款上,这样的改革受益最大的、参与最多的是民营企业。这项改革明确了信用等级只要是一般信用等级及以上的企业,均可以使用关税保证保险的方式,对他们的通关、税收进行担保。这样可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因为它有担保,可以及时办结通关手续,通关效率大大提升。再比如,海关落实中央减税降费决策部署,目前已经全面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规定在门户网站设立收费公示专栏,在互联网进行公示,督促各单位落实收费公示工作,做到“不公示,不收费”,切实减轻民营企业的税费负担。
下一步,我们还要继续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一系列工作部署。我们还准备研究出台专门针对民营外贸企业关注问题的具体措施,研究更加具体、更有针对性、更惠及企业的支持措施,全力做好海关监管和服务,进一步优化民营企业营商环境。谢谢。
(来源:中国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