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年01月22日 来源: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阅读:156次
各市州工信局、统计局:
为做好我省新材料行业管理工作,促进新材料产业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新材料企业认定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版)〉的通知》(湘经信原材料〔2019〕61号)要求,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湖南省新材料企业认定和证书换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2020年湖南省新材料企业认定工作
(一)申请企业应具备的相关条件
1、在湖南省境内注册、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
2、所生产的产品中应有一种及以上的产品属于《湖南省新材料产业产品统计指导目录》(以最新公布为准)所列新材料范畴。
3、销售收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上年度新材料产品销售收入达到2000万元;2、企业新材料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总销售收入的比例达到50%以上。
4、具有明确的企业章程和严格的技术、财务管理制度。
5、企业主要负责人重视本企业新材料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企业拥有专业的技术创新、研发团队。
(二)申请企业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1、《湖南省新材料企业认定申报表》(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或最新)财务审计报告。
4、企业章程和有关规章制度。
5、项目相关批复文件(项目备案、安全、环保等批复文件)。
6、新材料产品(技术)专利证书或技术转让协议或其他知识产权归属证明材料。
7、新材料产品检测报告及用户使用情况报告。
(三)工作要求
1、开展新材料企业认定工作是加强新材料行业管理,做好全省新材料产业运行统计监测分析,落实相关产业政策,搞好企业生产经营协调服务等系列工作的基础,各级工信部门、统计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精心组织。
2、申请企业要认真填写《2020年湖南省新材料企业认定申请表》,附齐相关证明资料,并装订成册报送当地工信部门(附pdf电子版)。各市州工信部门负责做好本地新材料企业认定的汇总工作,填写《2020年湖南省新材料企业认定信息汇总表》(附件4,提供电子版),并会同统计部门做好新材料企业认定初审工作和提出初审意见,于2020年3月15日前联合行文将初审意见和单个企业申请资料(纸质材料一份,附pdf电子版)报送至省工信厅。
二、做好2020年湖南省新材料企业认定证书换发工作
(一)申请对象
2016年认定的湖南省新材料企业(第四批)(详见附件3)
(二)工作要求
1、新材料企业认定证书的换发工作有利于及时更新新材料企业数据库信息,便于掌握全省新材料企业动态,确保企业新材料证书的有效性,也是《湖南省新材料企业认定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版)》的工作要求,各级工信部门、统计部门要高度重视,没有按时申请证书换发的企业将被取消新材料企业资格,且不再享受相关支持政策。
2、申请证书换发的企业要认真填写《2020年湖南省新材料企业认定证书换发申报表》(附件2,提供电子版)报送当地工信部门。各市州工信部门负责做好本地新材料企业认定证书换发的汇总工作,填写《2020年湖南省新材料企业认定证书换发信息汇总表》(附件5,提供电子版),并会同统计部门做好新材料企业认定初审工作和提出初审意见,于2020年3月15日前联合行文将初审意见和单个企业申请资料(纸质材料一份,附电子版)报送至省工信厅。
省工信厅联系人:原材料工业处 罗向东 吴新建
电 话:0731-88955379
邮 箱:gxtycl123@163.com
省统计局联系人:工业处 田 原
电 话: 0731-82213219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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