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年03月04日 来源: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阅读:178次
各市州工信局、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信局:
为加快提升我省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加快推动我省工业绿色发展,依据《关于印发〈湖南省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工信节能〔2019〕459号)精神和有关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20年湖南省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创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项目申报
请自愿申请省级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创建(“示范基地”、“示范企业”、“示范项目”),具备创建基础和条件的工业园区、企业、项目单位对照《湖南省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创建指南(2020年)》(附件1),编制2年(2020-2021年)创建方案(提纲见附件2),向所在市州工信局、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信局提出创建申请。请市州工信局、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信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汇总后,于2020年3月27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一式3份,附电子版光盘)、申请文件、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报送我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二、组织项目实施
我厅将组织对申请创建项目进行评审,对评审合格,符合基本创建条件的项目,纳入2020年省级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创建计划。纳入创建计划的基地(园区)、企业和项目按照创建方案提出的各项任务认真组织落实,确保实现工作目标。市州工信局、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信局要加强对创建项目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
三、评价创建效果
列入创建计划的基地(园区)、企业和项目,在创建方案实施完成后,对照相应标准进行自评价,编制自评价报告书(编制提纲见附件4),向所在市州工信局或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信局提交自评价报告书。市州工信局、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信局审核汇总后,将自评价报告书(一式三份,附电子版光盘)、申请文件报送我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四、组织评估验收
我厅组织对市州工信局、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信局审核上报的完成创建方案和自评价的基地(园区)、企业和项目进行评审,必要时进行现场核实。对通过评审和现场评估的基地(园区)、企业和项目,确认为省级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园区)、企业和项目,并在省工信厅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基地(园区)、企业和项目,由省工信厅发文公布。
(联系人:赵鲜松,电话:0731-88955371 邮 箱:384143056@qq.com)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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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3月3日